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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zhen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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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第十一章 百年“楷字改革”风云

          第十一章   百年“楷字改革”风云
  
   大家都知道,一般的社会通用工具,之所以常存不衰,都是因为它能适应社会不断发展的新需要而不断增加新的功能。“工具的功能,决定着工具的结构”。所以,为了增加功能,其结构就必须随之作相应的改进提高。
汉字是表示汉语单词的工具,既然是“工具”,就如其他的一般社会通用工具一样,为了适应社会不断发展的新需要,就必须不断增加新的功能;然而,在汉语的性质不变的情况下,汉字要增加新的功能,只可以进行“体式的改进升级”,是不可以“改革变质”的。
我们的前人很明白这一道理,所以,每当汉字出现了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新需要的功能缺陷时,就对汉字只作“改进”,不搞“改革”。所以,汉字从诞生以来,就出现了由“甲骨文大篆中鼎文小篆隶体行书体草体楷体宋体”的不断更新现象。这样的做法,使汉字长存至今;这样的做法,也使汉字在各次更新时,都平稳地顺利地完成了,从来没有出现过100年“风云变换”、“争论不休”、“改进不成”的僵局。
最近一百多年以来,楷体系统也遇到了必须更新,才能适应社会新需要的情况。然而,楷体系统的更新,搞了一百多年,至今却毫无进展,原因在哪里呢?是客观困难太大了吗?是反对派的阻力太大了吗?是汉字发展到楷体以后,就到了不可再改进的“完美无缺的顶峰”了吗?其实,都不是。根本的原因是,走错了方向,“南辕北辙”了。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所以在讲完了上述十章以后,再加上这一章。
这一章中的各节,都是与“汉字罗马派”或“楷字保守派”的论战文章,都是针对某一错误观点而说的,所以各节之间各自独立,所以某些语句可能有重复提起的现象,显得啰嗦了。但是,不这样,就显得不够完整严密了。
为了让读者对于改变楷体系统的起因和过程有个全面的基本的了解,我们就先从“汉字改革”的过程说起。讲到“过程”,就必然涉及到人。科学研究和学术探讨,目的是为了揭示客观规律和创造利用客观规律的新的方法。所以,就必须摒弃一切妨碍科学探讨的观念,例如:迷信“权威”、政治思维、顾及利益、顾及人情、等等。在“真理”与上述“观念”发生矛盾时,屈服于上述“观念”的人,是绝对不敢揭示“真理”的,更不会有创新作为的。所以,我们在看待和分析这一“过程”的时候,要遵循“对事不对人”的原则。
西欧文艺复兴启动后,1582年(明万历十年),意大利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Matteo Ricci)来到中国,他在明朝万历年间(1605年)在北京出版了《西字奇迹》内有《信而步海,疑而即沉》等四篇文章。提出用意大利文字的字母,拼写汉字读音(近似音),即用意大利语,音译汉字的读音。罗常培根据文章里的汉字对照拉丁字母,整理出汉语的26个声母和44个韵母的“汉语拼音方案”。
1626年法国人金尼阁(Nicolas Trigault,),在杭州出版了《西儒耳目资》。这是一部最早用音素文字给汉字注音的字汇。即用法文字母,音译汉字读音(近似音),他的拼音方案是在利玛窦方案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人称“利、金方案”。
清朝末期,英国驻华使馆的公使威妥玛,在任职期间,为了外国人(主要是使用英语的人)便于学习和掌握汉语﹑汉字,先后写成《寻津录》(1859)和《语言自迩集》(1867)两部著作。在这两部著作中,“威妥玛”模拟满州贵族的语音系统,制订了“英文字母拼音方案”给汉字注音,即用英文字母,音译汉字读音(近似音)。这个方案以后被普遍用来拼写中国的人名、地名等,一般称为“威妥玛式拼音”。这个“威妥玛拼音”方案里,缺少中原汉语里的“积”、“漆”、“西”三个尖音、“鹅”舌根音,“捱”复合韵母、等几种“音型”。所以,不能完全地音译中原汉语的语音(近似音)。
这些外国人,用他们的拼音文字的字母,音译汉字读音(近似音)的方法,启发了中国人把汉语的语音分解成“声母”和“韵母”,并且发明一种表示汉语“声母”和“韵母”的符号,使用拼音的方法,给汉字注音。这种方法,比从前的“切音”,既易写,又易学。所以,从此代替了“切音”方法。
   1840年以来,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击碎了中国“天朝上国”的迷梦。第一次睁开眼看世界的中国文人,突然发现与西方相比,我们这个老大帝国竟然已落后如许。国家的落后是科技的落后,科技的落后缘于教育的落后。于是,中国的知识分子们开始重新审视几千年传承下来的中国文化了。汉字是中国文化的一种载体,所以,这种审视,自然包括了汉字楷体系统。
中国的一些文人,看到西方一些国家的科学技术先进,就以为他们一切都先进。全盘接受了西方片面的错误的“语言文字学”。他们也同时看到,西方拼音字母文字只要会说就会写(事实也并非完全如此),国民识字率很高;而汉字独立于语言之外,笔画繁难,致使中国的文盲率达到98%以上。于是就认为教育落后盖因汉字太难的缘故。于是就认为罗马字母文字比汉字先进(其实是不可类比的),因此,就提出改革汉字,企图用罗马字母组成“汉语拼音文字”来替换汉字楷体系统。
中国人向外国人学习了“拼音原理”,把汉语的语音分解为“声母”和“韵母”,并用表示“声母”和“韵母”的符号,来给汉字注音,从而取代了使用2千年的“汉字切音法”,的确是一个进步。但是,要用“汉字注音符号”组建新的汉字,来更新汉字楷体,就是“邯郸学步”了。因为汉语是“语音多载的语言”,存在大量的“同音异词”,纯拼音字母组成的“汉字”,是不能区分这些“同音异意词”的。
  1892年,一个名叫卢戆(zhuang 去声)章的福建青年,经过十年的努力,写成了一本名为《一目了然初阶》的书。这是第一套由中国人自己制订的汉语拼音方案,卢戆章把它称为“切音新字”。他认为通过这套方案,可以做到“字话一律”。从而“省费十余载之光阴,将此光阴专攻算学,格致(物理)、化学、以及种种之实学,何患国不富强也哉”。但当他把这套方案提交给清政府后,却遭到了众人的嘲笑。虽然卢戆章的“切音新字”没有得到推广,但是一场“切音字运动”却徐徐拉开了大幕。
   《官话合声字母》、《赠订合声简字谱》、《中国音标字》。。。。。。在清朝行将灭亡的最后十几年中,各种“汉语拼音方案”都出来了。
     1908年,“改革派”吴稚辉(吴敬恒)发表文章,鼓吹废除汉字、汉语,采用世界语。“保字派”的代表张炳麟,对其进行了批判,反对废除汉字、汉语、采用世界语的主张;提出为使汉字好学,可以减省某些汉字的笔画和创造一套为汉字注音的拼音方案。
   在1909年,陆费逵在《教育杂志》上,发表《普通教育当采用俗体字》一文。该文被视为近代简化字运动的开端。
      1912年孙中山领导的中国民主革命取得了初步胜利,成立了“中华民国”政府。“民国”成立之初,新政府就立即着手普及国民教育。但汉字繁难,方言繁杂,两个拦路虎使新政府犯了难。于是,就在 1913年2月25日,在北平(今天的北京)召开“读音统一会”。此次大会的宗旨明确:审定国音,采定字母。然而,会议进行得并不顺利。在审定汉字的读音时,代表们便吵作一团,经过一个多月的论证、调解,终于审定了6500多个汉字的国定读音。 而在采定字母的工作上,分歧更加无法调和。汉字笔画式的、拉丁字母式的、速记式的,甚至豆芽式的字母,千奇百怪。制订者更是各执己见,谁也说服不了谁。
    就在各种方案争论不休的时候,鲁迅等人提议,能否采用审定字音时用的“记音符号”。这个提议得到了大家的认同,会议对这套汉字笔画式的符号加以修改,定名为“注音字母”。
“读音统一会”按照“保字派”的意志议定了汉字笔画式的拼音方案——“国音”(后来叫做“老国音”),出版了《国音字典》,灌制了发音唱片,推广了“北方大众普通话”(以洛阳为中心的中州音,西周称雅言、晋代称通语、明清叫蓝青官话——就是西起陕西蓝田,东到山东青州的黄河流域的大众话)。两派的第一次争斗,“保字派”取得胜利。到新中国成立时,这套“注音字母”已经作为识字的辅助工具在民间使用了40年。    
    1919年“五、四运动”前后,西学东渐的风潮越来越大。1918年,“激进派”的代表钱玄同发表慷慨激昂、言辞激烈的文章,要求废除汉字、汉语,采用世界语。黎锦熙与之呼应,于1922年在“国语统一筹备会”(简称“统一会”于1919年成立)上抛出了“废除汉字、采用拼音文字”的提案。当时的“五、四”领袖陈独秀在两派之间采取了折衷的态度,虽然不同意废除汉语,但同意用罗马字拼写汉语。这样一来,就掀起了汉字拉丁化的狂潮----“国语罗马字运动”。
   1922年,钱玄同提出历史上第一个有关简体字的具体方案——《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该方案指出,针对汉字难识难记问题,改用拼音是治本的方法,减省汉字的笔画是治标的方法。但是,鉴于汉字的弊端日益明显,而治本的方法又一时拿不出来,所以减省笔画的治标办法是唯一的选择。钱玄同在该方案中提出的八种简化汉字的方法,成为后人简化汉字的重要依据。
    1923年,“国语统一筹备会”的《国语月刊》成为激进分子的宣传口舌,连篇累牍地发表废除汉字、采用罗马字的文章,诸如钱玄同的《汉字革命》、黎锦熙的《汉字革命军前进的一条大道》、赵元任的《国语罗马字研究》、蔡元培的《汉字改革说》----在这“国语罗马字运动”的声浪甚嚣尘上的背景下,教育部的“国语统一筹备会”就成了激进分子的一言堂。凡是鼓吹“国语罗马字”的激进分子就是时髦的“革命派”,就成为会中的风云人物、决策人物,说啥是啥。钱玄同、黎锦熙提出“请组织国语罗马字委员会案”,“统一会”就马上决议成立“国语罗马字拼音研究委员会”; 黎锦熙提出修改“国音”、修改《国音字典》的提案(内容是砍掉“国音”的尖音(积、齐、西)、舌面鼻音和入声等语音成分),“统一会”就立即成立了“修订《国音字典》委员会”。 “统一会”中凡是不赞成废除汉字的就说是“保守派”,就会陷入“勿容置喙”的困境,就连“统一会”的会长张一麐也只能退避三舍。在“激进派”成为“国语运动”领军人物的背景下,学识渊博、手段高明的湘潭人黎锦熙,成为议定“国语罗马字”的“数人会”(由 钱玄同、黎锦熙、赵元任、林语堂、汪怡、刘复等六人组成)的绝对权威。1926年“数人会”议定的“国语罗马字”,其实就是威妥玛方案的翻版,除了增加了字母标调之外,其字母形式和1910年出版的《华英字典》的字母形式没有多大的差别。其字母标调法虽然是赵元任的,但语音系统却是黎锦熙推崇的威妥玛模拟的满州贵族的语音系统,其音系的最大特点就是尖音读为团音,即取消尖音、合并尖团。取消了尖音、合并了尖团的“国语罗马字”一出台,就遭到了“保字派”的强烈反对,“保字派”一是不赞成汉字罗马化(拉丁化),二是不赞成取消尖音、合并尖团。国罗派虽然与1926年自行公布了“国语罗马字”,但是,教育部不赞成,国民不认可,“国罗”名存实亡,等于搁浅。
    在两派关于字形、字音的争论相持不下的时候,中国政坛风云突变。1928年8月,***的南京政府成立了。在学术争论上一贯主张“兼受并蓄”的蔡元培当上了南京大学(属于教育部的)的院长。黎锦熙马上恳请蔡元培公布“国语罗马字”,由于蔡元培倾向于汉字拉丁化,又和黎锦熙是朋友,就应黎氏之求,以个人地位公布了“国语罗马字”。“国罗”虽然被公布,但教育部仍然不承认,仍然指令用区分尖团音的“邮政式”拼写北平大学的校名,而不准用“国罗”拼写。钱玄同、黎锦熙对此提出抗议,但教育部不与理睬。“国语罗马字”再次搁浅,合并尖团的“新国音”再次搁浅。
    1928年,语言学家黎锦熙和赵元任创立了《国语罗马字拼音法式》(简称“国罗”),1931年身在苏联的共产党人瞿秋白与苏联汉学家合作,制订了拉丁化新文字(简称“北拉”),但是,由于“北拉”没有标调,无法解决同音词问题,人们只能靠上下文揣测词义,经常闹误会。“国罗”虽然有四声的区别,但它有一套很复杂的变读法则,一般人很难掌握。而国际上对于汉语的注音又普遍采用早年英国人威妥玛,根据北京读书音,制订的拉丁字母拼音方案——威妥玛式。威妥玛式虽然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但很多音都拼不准。
   1932年又是风云突变,“一、二八”上海事变,日军焚毁了上海商务印书馆,在南京政府教育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担任要职的黎锦熙乘机担任了商务印书馆的馆长,就以教育部的名义出版了他在1926年完成而不被教育部承认的取消尖音的《国语常用字汇》(原名《国语词典》),将“国语罗马字”和合并尖团(这是不懂语言、文字发展规律的错误做法)的“新国音”搬上了字书,随后就极力鼓吹“国罗”是法定文字,“新国音”是法定标准音。   
 不过,由于自身的缺陷,这套官方字母方案从未得到学界的一致认可。
       1935年,钱玄同主持编成《简体字谱》。同年8月,***政府教育部采用该书的一部分,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该字表推行不久,因遭到众多人士的反对,1936年2月***政府下达“简体字应暂缓推行”的训令。此举标志着民国时期汉字简化运动的失败。
《现代汉语拼音方案》源于近代以来在中国开展了“拉丁化”(又称“罗马化”)新文字运动。而现行的汉语拼音方案于20年代末30年代初在苏联创制。在苏联政府的指导下,苏联汉学家龙果夫、郭质生联同在苏联的中国共产党员瞿秋白、吴玉章、林伯渠、萧三等人联合研制。
一九三○年,列宁格勒苏联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中国研究室的汉学家德拉古诺夫、格罗戈洛
夫成立专门小组研究出名为《中国汉字拉丁化的原则和规则》的方案。德拉古诺夫和格罗戈洛夫的汉译名就是龙果夫和郭质生。
1931年5月,苏联各民族新文字中央委员会科学会议主席团对这个方案进行了审定,并批准了这个方案。
1931年9月26日在苏联海参威召开的中国文字拉丁化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又通过了这个方案。并按这个方案,制作了“拉丁化的新文字”,企图替代汉字楷体字。
1933年,拉丁化新文字被介绍到国内。曾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内广泛推行,1940年,毛主席就指示:“文字必须在一定条件下加以改革”。
    1941年1月,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新文字工作委员会”,正式宣布新文字与汉字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同年,在延安出版的《Sin Wenz Bao》(《新文字报》)第一期上,发表了毛泽东的题字:“切实推行,愈广愈好。”但是,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根本推行不开。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就马上着手研制拼音方案。1949年10月成立了民间团体“中
国文字改革协会”,协会设立“拼音方案研究委员会”。
《汉语拼音方案》形成的基本过程如下:
  在1949年8月25日,毛泽东收到吴玉章的来信。信中,吴玉章对中国文字改革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中国文字应改成罗马化的拼音文字,并大胆地提出在全国各地选择重点试行新文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国内外形势纷繁复杂,但吴玉章的来信还是引起了毛泽东的重视。他把信转给郭沫若、茅盾和语言学家马叙伦,征求他们的意见。三天后,毛泽东收到郭沫若等人的答复。他们都赞成中国文字改革走拉丁化的拼音方向,但认为,实现拼音文字要有一个很长的过程,现在就重点实行新文字,未免过于草率。
    虽然,吴玉章着手试行新文字的建议被暂时搁置,但他“拼音化”的主张却得到了包括毛泽东在内的许多人的支持。
     1949年10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天以后,一个名为“中国文字改革协会”的组织宣告成立。为了表示对中国文字改革的关注,毛泽东特意派秘书胡乔木参加“文字改革协会”,以便随时了解和指导文字改革工作。
在1952年2月5日,成立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隶属国务院,拟定汉字改革方案和组织方案的实验及推行。毛泽东再次为文字改革定调:“文字必须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毛泽东、周恩来都亲自指导,并通过党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这方面的重大问题。
    新中国要重新制订自己的拼音文字,字母采取什么形式,成为大家关注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前夕,吴玉章给毛泽东的信中,曾主张“中国文字应采取拉丁化的拼音为好,不要注音字母式或日本假名式的拼音”。对于这个提议,郭沫若、马叙伦包括毛泽东本人都给予肯定。
    但两年后,在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的大会上,马叙伦却传达了毛泽东主席的新指示。毛主席认为:文字必须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形式应该是民族的、字母和方案都要根据现有汉字来制订。
    是什么改变了毛泽东对于字母形式的看法呢?原因是1949年12月,为了庆祝斯大林70寿辰,毛泽东首次出访苏联。在一次会谈中,毛泽东专门与斯大林谈起了中国的国民教育问题。当时毛泽东问斯大林:“我们要改革文字,要制订一套字母,你看怎么办?”斯大林回答:“中国是一个大国,你们应该创造一套自己的字母。”于是,从1952年3月起,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开始了制订民族形式拼音方案的研究工作。
    但何谓民族形式,却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有些委员认为能用一套字母把汉语的特点拼写出来就是民族形式,而有些委员认为字母形式必须接近汉字,方可称为民族形式。
     具体方案也分成了三派。曾经参与制订注音字母的语言学家黎锦熙,主张把注音字母略加改动作为新拼音方案;委员丁西林等人倾向于重新创制一套字母;而吴玉章则主张打破窠臼,采用现行汉字和一部分外文字母共同制订。
     经过将近一年的讨论和设计,1953年初一套新的汉语拼音字母表呈现在毛泽东面前。但是,这套集合了多种意见的方案并不让毛泽东满意。他认为这套方案虽然拼音方法上简单了,但是笔画太复杂,有的比注音字母更难写。他认为,拼音文字不必搞成复杂的方块形式,那样的体势不便于书写,尤其不便于连写。汉字就是因为笔画方向乱,所以产生了草书。拼音文字无论如何要简单,要利用原有汉字的简单笔画和草体,笔势基本上要一边倒,不要复杂。
     听取了毛泽东的意见后,委员们又开始分头制订拼音方案。1953年年初至1954年年底的2年时间里,拼音方案组共提出了五个民族形式的拼音方案草案,但这些草案所需的字母都在40至60个之间,在学习使用上都很不方便。新构造出来的汉字笔画式字母,看起来与汉字有很大差别,经过草书连写以后就更看不出方块汉字的特点了,所谓“民族形式”也无从谈起。就连这些方案的制订者本身也对它们不甚满意。
1953年“中国语言文字改革委员会”向国内各界学者征求关于改革汉字的“方案”。到1955年,共收到国内外人士的“方案”有655种。这些方案,归纳起来,从外部形式上看,有楷字笔画式的,有外文拼音字母式的,有图案式的,有数码式的,有速记符号式的;从性能上看,有纯拼音字母表声类,有纯拼音字母意、音双表类,有“形声字”扩展类,有“拼音形声字”类。
   但是,最后,毛泽东又返到吴玉章主张的观点上来了。 1956年1月20日,中央召开知识分子问题会议。在吴玉章做了关于文字改革工作的发言后,毛泽东突然接过话头:“我很赞成在将来采用拉丁字母,你们赞成不赞成呀?我看,在广大群众里头,问题不大。在知识分子里头,有一些问题,中国怎么能用外国字母呢?但是,看起来还是采用外国字母比较好。----因为这种字母很少,只有二十几个,向一面写,简单明了。。。。。凡是外国的好东西,我们有用的东西,我们就是要学,就是要统统拿过来学,并且加以消化,变成自己的东西。”
    毛主席的这番话,使得几年来,关于采用什么样的字母形式的争论,最终尘埃落定。七天后,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文字改革工作问题的指示》,其中明确表示“中央认为,汉语拼音方案采用拉丁字母比较适宜”。
1955年10月15日,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上印发给代表们六种拼音方案的草案,有四种是汉字笔画式的,一种是拉丁字母式的,一种是斯拉夫字母式的。毛泽东同意采用拉丁化新文字,并在中央开会通过。
1955年10月,国务院成立“汉语拼音方案审定委员会”1957年10月提出《修正草案》。
    1956年2月20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表了《汉语拼音文字方案(草案)》,这是第一个“汉语拼音文字方案”,后来人们把它称为“原草案”。“原草案”中明确指出:“拟定汉语拼音文字方案”的目的,是要设计一套拼音字母和写法规则,来拼写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
  这个以拉丁字母为结构的《汉语拼音文字方案》,重蹈了“利、金方案”复辙,经过多次实验证明,根本行不通。所以,周恩来在一九五八年《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讲话:“……汉字在历史上有过不可磨灭的功绩,在这一点上我们大家的意见都是一致的。至于汉字的前途,它是不是千秋万岁永远不变呢?还是要变呢?它是向着汉字自己的形体变化呢?还是被拼音文字代替呢?它是为拉丁字母式的拼音文字所代替,还是为另一种形式的拼音文字所代替呢?这个问题我们现在还不忙做出结论。但是文字总是要变化的:拿汉字过去的变化就可以证明。……”
    1957年6月,“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四角号码新词典》,把这个《方案》叫做“拉丁化新文字北方话方案”。
     1957年在正式公布这个“方案”时,原稿标题《汉语拼音文字方案(草案)》中的“文字”二字被删掉了,变为《汉语拼音方案》了。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批准《汉语拼音方案》。
1958年秋季开始,《汉语拼音方案》作为小学生必修的课程进入全国小学的课堂。
1977年,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决定采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中国地名的国际标准。
    实际上 ,从1892年卢赣章提倡“汉字罗马字母化”(又称“汉字拉丁字母化”)以来,经过60多年的实践证明,根本行不通。行不通的根本原因就是,罗马字母化的“汉字”,根本不能区分汉语中的大量的“同音异意”词,根本就不能作为表示汉语单词的文字。所以在正式发布时,就删掉了“文字”二字。
按理说,既然《汉语拼音方案(草案)》不能作为组建文字的“方案”了,留着这个《汉语拼音方案(草案)》有什么用?不如把它直接改为《汉字注音方案》更合适。
    为什么要保留呢?这不是“疏忽”,这是“汉字罗马”派“暗度陈仓”,继续推行“汉字罗马字母化”的一个障眼法。标题虽然删去了“文字”二字,但是,里面的“规则”,还是“组字规则”而不是“注音规则”。中国把这个《汉语拼音方案》编入初级教育课本,在全国普及教育《汉语拼音方案》,也就是在全国推行“汉字罗马字母化”。
   这个罗马字母化的《现代汉语拼音方案》,顶替了原先的楷字笔画的1913年的“国音注音符号”。这个《现代汉语拼音方案》,其实就是黎锦熙在担任民国商务印书馆的馆长时,以教育部的名义出版的他在1926年完成而不被教育部承认的“国语罗马字新国音”方案的翻版。这个方案,砍掉《康熙字典》中的尖音、舌面鼻音、入声和一些合成音型等语音成分,例如“积”、“七”“西”、“泥”、“鄂”声母和韵母“捱”。
《现代汉语拼音方案》,是一种强制汉语、汉字退化变质的错误的方案。它完全违背了汉语、汉字发展的客观规律,给汉语增多了大量的“同音异义词”。严重的损害了汉语的准确性和精简性。使汉语的“言简意赅”的特性不复存在了。所以,《现代汉语拼音方案》,即使当作“汉字注音方案”,也是不够格的。
   与此同时,又把1935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又在1936年“暂缓推行”的“第一批简体字表”,略加修订和补充,作为人民政府的“汉字简化字一表”在1956年公布了。并且按《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规定,编纂了“新华字典”,从而大量地增多了“同音异意”字。
后来,又在楷体系统内不断增加“简化字”,但是又不造新的汉字,又提倡多音合成词,又提倡“音译”多音节外来单词,等等,这些做法,也都是违背汉语、汉字发展规律的。
   这些做法,在主张“汉字罗马化(或叫‘汉字拉丁化’)”的人们看来,实现了在“清”末至“民国”时期没有实现的两个目标:一是“国语罗马字新国音”方案的实行。二是“楷体简化字”的推行。
从1956年以来,主张“汉字罗马化”的一派就一直占据上风,他们加大了推行简化汉字和“汉字罗马化”的“理论”宣传。并不断扩大“简化楷字”的数量,停止创造新的汉字,合并同音异意字,扩大合成多音词,支持对外语多音节单词实行“音译”、等等,以引导汉语朝多音节词语言的方向退化,为最终实现“汉字罗马化”奠定语言基础。他们全盘接受了西方语言文字“学者”的片面的错误的“理论”和观点,把这些错误的理论和观点,充斥在“字典”、“教科书”和各种公文和报刊、杂志等宣传媒体里。以此达到最终实现“汉字罗马化”的目的。
 “罗马化的汉字”不但违反了汉字发展的客观规律,脱离汉语实际情况,根本没有“实用价值”,而且完全割断了汉字文化的历史,给人们的造成很多不必要麻烦和不必要的损失,理所当然地受到绝大多数人的拒绝。
  不过,绝大多数反对简化汉字楷体和“汉字罗马化”的人们,包括“楷字保字派”也没有正确的语言文字理论指导,只是拿出一些语言文字使用上的表面现象问题,来反对“改字派”的错误做法和观点。所以,他们与“汉字罗马化派”两派争论了100多年,至今谁也没有说服谁,一直都在打乱仗。
  中国大陆在1966年到1978年期间,“文字改革”停止了。从1978年以后,中国大陆实行了“改革开放”的政策,出现新一轮的“洋务运动”。照搬照套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发达国家的东西的做法,占据了上风。同时,汉字楷体系统,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迅速发展的时代,也出现了很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更多的缺点和弊病。于是,一些人出于牟取私利的目的,乘机大力“炒作”起英语来了。“炒”得全国普及英语教育:从幼儿园到大学,英语成了比汉语还受重视的必学课;从选用工人到选拔公务员,无一不搞“英语考试”过关。把“汉字罗马化”提升到“语言英语化”了。汉语、汉字在英语、英文面前,黯然失色。英语、英文在教育、科技、政治、经济、等重要领域,“鸟占雀巢”地挤占了汉语、汉字的关键的位置。从而导致英语热持续四十年一直升温,汉语持续四十年持续降温,青年人的汉语文水平急剧下降。人们对于汉语汉字的态度,变得非常轻蔑了;使用汉语汉字时,变得很不严肃、很不规矩了;出现了中国历史上,文字使用最混乱的局面:滥用“错、白字”,滥造“新词”,对外语单词,搞“音译”不搞“意译”,或者直接使用英文和“英文缩写字母”,按英语语法说汉语、等等。这类东西,充斥在一切中文电子信息中和书刊读物、文件、说明书、广告牌、等等各中书面文件中。汉语、汉字出现了快速地严重地退化、变质。汉语汉字退化得不成体统了,言简意赅的汉语,退化成冗杂罗嗦的不伦不类的杂语了。汉字文章,简直就像一个老太婆的“针线筐”,里面“断针乱线,破扣残襻,东洋败絮,西域烂绢”都有,这是世界任何国家的文字所没有的混乱现象。
1985年12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改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时,把从前的“文字改革委员会”改成了“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6年召开了“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在会上不再提“文字改革”了。
不要以为“汉字罗马化”从此就不搞了。其实,“汉字罗马化”推行了30年,就是推行不开,也使“汉字罗马化派”认识到了,不首先把汉语退化成如英语一样的“以多音节为基础的语音单载的语言”,汉字就不会被“罗马化”的。所以,把“文字改革”改为“语言文字工作”,其实是改变了“攻打”方向,另选“突破口”的做法,其实是把“改革汉字”放在“改革汉语”之后。但是,如果公然说“改革汉语”,就必然遭到全国人民的普遍反对。于是就把“文字改革”改为“语言文字工作”了。为什么这么说呢?他们的实际行为证明了这一说法。
虽然名义上“不‘改’只‘工’”,但是,对于“汉字罗马化”改革和随意“简化”楷字、砍掉汉语“尖音”和一些“音型”的错误的理论和错误做法,一点也没有清理,一点也没有纠正。这些错误的理论和错误的做法,不单仍然保留在教科书、字典和各种刊物里,还在一些语言、文字“学者”那里继续得到推广;小学的“汉语拼音教育”也没有改正为“汉字注音教育”; 还要继续扩大“简化楷字”的数量;于对英语冲击汉语,导致汉语汉字退化、变质和使用混乱的情况,不认为是汉语、汉字的混乱、衰落、失败、退化和危机,还说是“发展”,不但不纠正,还极力加以支持。因为汉语汉字越退化,越能加快汉语汉字朝着英语英文的方向变化的速度,越能加快实现他们的“汉字罗马化”的目标。
所以,又在1986年重新发布了《简化字总表》;在1988年发布了7000字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在1999年发布了《国家标准通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在2009年8月12日发表了“通用规范汉字征求意见稿”,此稿里有8300个简化字。此稿受到广大人民的一致反对,至今没有公布施行。
 在楷体系统内,简化一些楷字单体,对于楷体系统在现代社会总所凸显的诸多缺点和弊病,一个也没有解决。反而使汉字楷体系统更加混乱了。所以是得不偿失的做法。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为最终实现“汉字罗马化”作准备的。
此时,中国广大的关心中国语言、文字前途的爱国人士,都感到了汉语、汉字的危机。于是就对他们的种种错误理论和错误做法提出了质疑和批评:“完全偏离了汉字发展的正确方向,以“前进”的名义,走了倒退的路子。”
因此,关心汉语汉字前途和中国命运的人们、“汉字罗马派”、“汉字保守派”,关于“楷字系统要不要改?怎样改?”的三方争论,又出现了新的高潮。
“罗马化的汉字”,在国内都行不通,“汉字罗马派”却想把“罗马化的汉字”推向国外,于是在1970年搞出了一个“国际标准ISO 7098《文献工作——中文的罗马化》”。后来对此“标准”又做过几次补充修改。
此后,“汉字罗马派”又搞出了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2000年10月31日公布实施了。
语言、文字属于“大众通用交流工具”,就如电话机、电脑、钢笔、纸张、照相机、筷子、等等大众实用工具一样,是没有政治性的,只有实用性。人们使用它,是因为它们有“实用价值”。所以,人们对一种工具,选用什么样的功能、款式、怎么使用、该不该改进、更新,人们根据自己的需要,自己会晓得的,无需别人作什么“规定”来强制。
今天,只要商家想把自己的商品推销出去赚钱,商家在制作“商品说明书”或“广告”时,就绝对不会用“甲骨文”的,因为他们知道,今天绝大多数的普通民众是看不懂“甲骨文”的。广东、福建、浙江、上海、西藏、新疆的人们来“中原语区”出差,不用别人“规定”强制,他们自己就知道必须说“中原话”的,不然,他们就无法与当地人打交道;反之,“中原语区”的人们,到广东、福建、浙江、上海、西藏、新疆出差,不用别人“规定”强制,他们也会自觉地学习这些地方的“方言”的,不然,他们也不能同当地人打交道。
实际上,国家政府只需为人们提供学习和使用“通用语言和文字”的便利条件就可以了,无需用法律来强制人们使用什么语言、文字,不使用什么语言、文字。事实上,每一种语言、文字是否为广大民众所使用,是由这种语言、文字给人民带来的相对利益多少决定的。给人们带来的相对利益多,人们就用它,给人们带来的相对利益少,人们就淘汰它。除此以外,任何强制手段都是无效的。语言、文字属于“大众通用工具”,就如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农具、文具、餐具等等普通工具的性质一样,人们是否使用哪种“型号”的,完全由工具的使用价值决定的,与政治无关;况且,任何工具都必须随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不断改进更新的,即使用法律规定不变,也是制止不住的。假如你今天对农民下命令:“为了‘低碳、环保’不准用拖拉机耕地,只准使用牛拉木犁耕地。”看你的这种脱离实际的“命令”,有谁会执行?
“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八条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此“法”的第二章,共12条,规定了允许和不允许使用什么语言和文字。
对比来看,第二章与第15条的内容是互相矛盾的:既然“自由”,又何必“规范”?
目前,所谓的“规范字”,就是由“文字改革者”随意做出来的“简体楷字”。
   其实,文字是一个体系,具有很强的系统性,不是一个杂乱无章的符号堆;每一个文字单体,都受系统性制约,都体现着系统性,发挥着系统性作用;文字的作用,是通过文字的系统性才发挥出来的,这是“表示语言单词的文字”与“直接表示事物的普通符号”的本质区别。“单个文字”离开其系统,就变成“普通符号”了。汉字楷体是一个系统,每一个楷字,都体现着楷体系统的特性:笔画形式、构字规则、整体形状、等等。例如,楷体系统里的“形声字”系列,构字的规则是“偏旁表意”(实际上是提示字义)“部首表音”(实际上是间接表音)。如:“寰、圜、鬟、缳、擐、嬛、轘、澴、鹮、鐶、闤、攌、還、環、懁、糫”这些字,读音都是“瞏(huan)”。所以很有规律,很规范。而搞“楷体字简化”者,只把“還” “環”分别改成“还”、“环”,用“不(bu)”代换了“瞏(huan)”, 其他的都不改,这就从结构和表音上,都破坏了这个“字系列”的原来的规律。使本来很规范的“瞏(huan)”部系列字,变得不规范了。
  搞“楷字简化”者,搞出了2236个“简化字”,就打乱了楷体系统中的2236个“字系列”的构造规律和表音规律。使本来就已经混乱不堪的楷体系统更加混乱了。搞“楷字简化”者,把自己搞出来的“简化字”称为“规范字”。那么,以此论推,早有的8万多楷字(中华书局1994年版《中华字海》收字85568个。)和今后新造的汉字(不论什么体式的新汉字),就成了“不规范字”、“非法字”了;然而,按这个“法”的第十八条来看,不是汉字的“罗马字”、英文,却成了中国的“规范字”和“合法字”。这岂不是亘古未有的世界上最大的“怪事”?
   此“法”所说的“规范汉字”,是以什么“标准”“规范”出来的?“法”上应当有明确的“规范”标准,可是没有。那么,所谓的“规范”,也就成了个人的或者极少数人的脱离实际的和违反汉字发展规律的随心所欲的“乱规”。
六十年来,大陆停止了汉字楷体字系统的发展;出现了汉字退化变质;出现了汉字、英文混用;出现汉语朝着多音节词语言快速退化现象;等等,就是这种“乱规”的结果。这种“乱规”,也把中国大陆从“世界汉字圈”里“规”出去了。
此“法”第十五条规定:“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中使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的规范。”
这一规定,给中国的“中文信息系统”的发展,戴上了桎捁。为什么?
因为,在“楷体系统”的基础上,是绝对不能建立起“独立自主的中文信息系统”的。所以,“中文信息”就不得不挂接在“英文信息系统”上,无法脱钩。在 “信息起决定性作用”的现代,没有“独立自主的中文信息系统”,还能成为世界强国吗?要想与英文信息脱钩,就必须把目前的“汉字楷体系统”改进成具有系统性、规律性、规范性和“读写一致的”、便于电脑组字的没有重码字的“新体汉字系统”。但是,这样的改进,就违犯了“语言文字法”。所以,汉字就只能僵化在“楷体”状态不变,“中文信息”就只能永远寄居在“英文信息系统”的“屋檐”下苟延残喘了。
汉字的体式一直是随社会发展的不断需要而不断更新的,历史上已经更新过多次了:
 
汉字楷体,在今天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信息时代,凸现出下列无法克服的6大固有缺点和8大弊病,使中国在基础教育、信息处理、普通话推广、对外文字使用等等方面,让国家、企业和私人每年枉费的巨额资金,达千、万亿元,直接阻碍着中国现代化建设和损害着中国的安全,更危及到汉语汉字的生存命运。所以,已经到了非更新楷体系统不可的程度了。
但是,“语言文字法”的第十五条,限定了汉字楷体系统不准更新。
 “以单音节词为基础的语言多载”的汉语,在今天发现了“汉语拼音原理”的条件下,其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意、音双表”的、科学理想的、“无文盲”文字体式。然而,这种汉语汉字发展的客观规律所导出的“科学理想的新体汉字系统”,即使优越于“规范字”一万倍,也是违法的。
“国家语言文字法”第十八条中写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首先,汉字罗马派在做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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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楷体,在今天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信息时代,凸现出下列无法克服的6大固有缺点和8大弊病,使中国在基础教育、信息处理、普通话推广、对外文字使用等等方面,让国家、企业和私人每年枉费的巨额资金,达千、万亿元,直接阻碍着中国现代化建设和损害着中国的安全,更危及到汉语汉字的生存命运。所以,已经到了非更新楷体系统不可的程度了。
但是,“语言文字法”的第十五条,限定了汉字楷体系统不准更新。
 “以单音节词为基础的语言多载”的汉语,在今天发现了“汉语拼音原理”的条件下,其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意、音双表”的、科学理想的、“无文盲”文字体式。然而,这种汉语汉字发展的客观规律所导出的“科学理想的新体汉字系统”,即使优越于“规范字”一万倍,也是违法的。
“国家语言文字法”第十八条中写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首先,汉字罗马派在做罗马字母的《汉语拼音方案》时,随意砍掉了《康熙字典》中的很多音素和音型。所以,这个罗马字母的《汉语拼音方案》,既不能完全表达北京方言语音。更不能表达全部汉语语音。这个罗马字母的《汉语拼音方案》,完全违反了汉语的发展规律,毁坏了汉语。从而增加了很多同音异义字。不单加剧了汉语的混乱和退化的速度,也加剧了楷体系统的混乱程度。
这个罗马字母的《汉语拼音方案》,把“入声”砍掉了。把zi、 ci 、si三个尖音和舌面声母“尼” 、舌根声母“鄂”、韵母iai及音型tei 、chei、sei砍去。把读音为将原是zi、 ci 、si这三个尖音声母的字,合并到j、q、x 声母的字中去,造成“酒”“久”不分、“清”“轻”不分、“惜”“希”不分。把“尼”音合并到“纳”音中去,使“你”音,由原先的“舌颚音”读成了“舌齿音”。再如:把读音为gei的字“隔、革、镉、膈、秴。。。。。”合并到ge音里,把“阶、节、 结”,原来分别读为“jiai  ziie  jie ”的,现在都读为“jie”了。从而增加了误解率,影响了汉语的准确性。也给电脑的拼音输入法增加了很多同码字,造成很多麻烦。在使用时会发生歧义和误解,有时用改变叙述语句或用组合双音词的办法弥补之。然而,这种做法又带来新的问题,这就是使语言、文章变得冗长。文章字数多了,写文章的速度慢了,也增加了印刷成本,得不偿失。把这样的一个跛脚的《汉语拼音方案》,用法律的力量强加给汉语人群,实为很不明智的做法。
其次,实际上“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是不存在,因为汉字具有无限的扩展性,即使对于新生事物,在已有的汉字中找不到合适的汉字来表示,也可以创建一个新的汉字来表示之。现在的电脑,不能用汉字楷体系统建立“独立自主的中文信息系统”,但是,完全可以创建一个“意、音双表新体汉字系统”,来更换楷体系统,来解决汉字楷体系统所存在的一切缺点和弊病。
 “汉字罗马化”的改革,如果从1941年延安地区开始,到今天,已经推行70年了,实践证明根本行不通。行不通原因,第一,在理论上违背了“一定性质的语言决定一定性质的文字”的客观规律;第二,在实践上,根本没有实用价值。不管“保守派”反对不反对,“汉字罗马化”都是行不通的。你硬叫一个1.8米高的成人,穿3岁儿童的童装,即使没有别人反对,这个成年人也是穿不上的。
尽管“汉语拼音教学”对于推行“汉字罗马化”是徒劳的,白白浪费学生和老师的时间和精力,但是,此“法”还是规定“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坚持继续推行“汉字罗马化”的。
这个“法”的第五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首先,语言、文字本身,仅仅是一种大众交流思想的两种工具,就如录音机、打字机、钢笔、纸张、筷子、等等普通工具一样。根本不具有政治性质,怎么会与“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关联上呢?
因为小偷用拆装汽车轮子的“扳手”撬门别锁了,于是就订一个“扳手法”:“‘扳手’,只准用于做有益的好事,不准用于偷东西或打人之类的坏事”。如果以此论推的活,世界上的工具有几百万种,每一种工具,都可以被人们用来做好事和坏事,那就得订几百万种工具的“法律”了:“木棒法”、“斧头法”、“绳子法”、“菜刀法”、“汽车法”、“毛笔法”、“砚台法”。。。。。。类似这样的“法律”,必要吗?有人执行吗?怎么监督实施?
因为有的商家把“大鳊鱼”写成“大便鱼”或制作“虚假广告”,或者有人散布“危害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言论和文件等等,就制定一个“语言文字法”,那与“扳手法”有什么区别?
商家把“大鳊鱼”写成“大便鱼”或制作“虚假广告”,或者有人散布“危害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言论和文件等等,那是“人”的错误,不是“语言、文字”本身的错误。所以,这些属于“商品广告管理条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市政管理条例”、“刑法”的覆盖范围,不属于“语言文字”本身的管理范围。
如果把“干”写成“幹”和“亁”或者其他形式的“新字”,或者不用“英文字母”代替楷字,就算是“不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不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了。那么,用这个“法”的第二章所列条文,来判定人们是否犯法?中国现在有13亿人口,除了一亿不识字的幼儿和文盲以外,另外11亿人都会犯法的;使用汉字“繁体楷字”的香港人、台湾人、澳门人、外国华人和日本人、韩国、新加坡人等等,都成了违法者。“法不责众”,这是基本的常识。一个让80%的人们都犯法的“法律”,还能执行吗?
“楷字保守派”就是依据这个“法”的第五条,给改进汉字楷体的人们扣政治大帽子的:
 “汉字是维系中华民族统一的纽带,改变汉字就是分裂中国,破坏民族大团结”
“改变汉字,就是企图毁坏中华民族的文化,是数典忘祖的不肖行为,是汉奸。。。。。”
按这个“法”条文来看,除了国家公布的“简化楷字”和“罗马化”的拼音文字以外,其它形式的汉字和群众创建的“新汉字”都是非法的了,但英文却是“合法”的;除了“普通话”和英语以外,地方语言却是非法的。
这显然是用国家法律的形式来强制推行“汉字罗马化”和禁止“非法”语言、文字了。
这个“法”虽然是没有正确的语言文字理论依据的、完全违背了汉语、汉字的发展规律,脱离了广大人民使用汉语、汉字的实际情况、漏洞百出的。但是,“汉字罗马派”却可以利用这个“法”,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来强制推行“汉字罗马化”和禁止“非法”语言、文字;能以此“法”为依据,对于汉字楷体(不论“简体”还是“繁体”) 在今天凸显出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6大缺点和8大弊病,可以放着不管;对于如何解决这6大缺点和8大弊病,不予讨论。(因为这些缺点和弊病,正是他们推行“汉字罗马化”的借口。)对于民间提出的各种解决6大缺点和8大弊病的方案,不与理会(因为别人的方案,都是“非法”的。)
这样的一来,在今天这种英语、英文强势进攻,汉语汉字节节败退的形势下,就必然使汉语向着多音节词的英语靠拢,将使汉语倒退到人类语言的第二阶段,也就是倒退回6000年前的多音节词为主的汉语阶段;汉语的退化,必然使目前“表意”的汉字蜕变形成“表音”的“音节”文字,比目前的英文还落后一个发展阶段。既然落后,就必然被淘汰。所以,就必然使汉语、汉字迅速地向着停滞、僵化、衰落、退化、变质、消失的深渊跌落了。所以,汉语就由世界上最易学会的、以“言简意赅、丰富精确”著称的最先进的语言,变成冗杂啰嗦又不准确的落后的“杂烩菜”了。这样,更为“汉字罗马派”,鄙弃汉语汉字,推行英语、英文,提供了“理由”。
“汉字罗马派”的这种的策略,与“汉字保守派”的策略,虽然有别,但是,同样能够达到促使汉语、汉字向着停滞、僵化、衰落、退化、变质、消失的深渊迅速跌落的效果。这样,他们就可以 “自然而然地”最终实现“汉语英语化”、“汉字罗马化”了。
由此可见,“汉字罗马派”不致力于改进更新汉字楷体系统,以克服楷体系统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出现的缺点和弊病,以适应中国现代社会的发展和世界人民需要,让汉语、汉字“堂堂正正”地挺立在世界人民面前,却像一个被外国人彻底征服了奴才一样,崇洋媚外,看外国的“月亮也比中国的圆”,对汉语汉字极度鄙视,其抛弃汉语、汉字的决心和做法,比外国人还毒!
汉字本来就具有随着中国社会发展的新需要,而不断更新升级“体式”,以增加功能,来适应新需要的能力。在中国从小农业经济社会转变为大工业商品经济社会的100多年的时间里,汉字楷体系统出现了很多不适应社会发展的缺点和弊病了,本来应该和能够更新成“新体汉字系统”,来克服在近代所出现的一切缺点和弊病的。但是,却至今也没有“更新升级”。其中除了“经济利益”的原因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这就是中国没有一个正确的语言文字理论作指导。“理不明,事不成”。
   今天,我们改进更新汉字楷体系统,与宋朝以前的历次汉字体式的改变所遇到的情况不同。今天,我们改进更新汉字楷体系统,不单遇到改进更新楷字体式的技术问题,还遇到制造相应的电脑电路芯片的技术问题;更新汉字楷体系统,不单损害到中国的一些靠楷体的6大缺点和8大弊病发财的私人和企业的利益,更损害到一些外国的靠楷体的6大缺点和8大弊病发财的私人和企业的利益;也遭到那些嫉妒中国强大起来的国家的反对。所以,今天改进更新汉字楷体系统,所面临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学术认识问题、科学技术问题,更是一个世界“利益网”的问题。而所有的感到改进更新汉字楷体系统会损害自己利益的国内、国外的人们,他们内外勾结,都以“学者”、“专家”、“权威”的名义,编造出谎言,作为“理论”,企图阻止我们改进更新楷体系统。在目前中国还没有正确的语言文字发展理论,来统一中国人民的思想认识的情况下,他们的这些“理论”,还很能迷惑大多数的人。
“楷体保守派”不承认汉字是表示汉语单词的工具。不承认“汉字”,就如其他的一般社会通用工具一样,为了适应社会不断发展的新需要,就必须不断增加新的功能;不承认汉字各种体式的依次更新是“与时俱进”的结果;不承认汉字楷体在现代社会里锁凸显的6大缺点和8大弊病的事实;不承认汉语汉字在世界语言文字竞争中失败而导致退化、变质、趋向淘汰的危机。反对将汉字楷体作任何改变。喊出“汉字是完美无缺的”文字,“是不必改进的”文字,“不可改变的”文字,“汉字要稳定”,等等口号。
“楷体改进升级派”认为,汉字是表示汉语单词的工具,既然是“工具”,就如其他的一般社会通用工具一样,为了适应社会不断发展的新需要,就必须不断增加新的功能;然而,在汉语的性质不变的情况下,汉字要增加新的功能,只可以进行“体式的改进升级”,是不可以“改革变质”的。
汉字楷体在今天的现代社会里,出现了很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诸多缺点和弊病,只有如“篆体”升级为“隶体”那样,通过“改进升级”楷体系统,才能完全彻底地消除这些缺点和弊病。
长期以来,关于汉字的问题,就有三派:汉字罗马化派、汉字楷体改进升级派和汉字楷体保守派。这三派的目的和观点,各不相同,互相矛盾,互相斗争,于是就“风云满天”了。
  总结百年来“汉字改革”失败的经验教训,就使我们认识到,楷体系统的更新,百年不成,除了非学术范围之内的“经济利益”的原因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学术范围内的原因,这就是中国没有一个“正确的系统的语言文字发展理论”,来统一中国广大人民的思想认识。“理不明,事不成”,所以,中国必须尽快创建“正确的系统的语言文字发展理论”。有了正确的语言文字理论,才能肃清误导人们的各种错误的理论和观点,才能抵制“经济利益”的干涉,才能创建出继承了楷体的一切优点,克服了楷体的一切缺点的“新体汉字系统”,才能完成这次汉字楷体系统更新换代的历史任务 。

第1节  汉语的优越和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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